道交法律小讲堂丨买了保险,还要另外赔钱吗?

几乎所有车主

都会为自己的爱车购买车险

买了保险后

发生交通事故

车主还需要另外赔钱吗?

基本案情

2023年6月16日,王某驾驶汽车在路口准备右转时,与陶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受损,陶某受伤。

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王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信号指示灯的交叉路口转弯时,没有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陶某因该次事故造成左桡骨头骨折,经鉴定其左肘部损伤后左肘关节活动障碍构成十级伤残。因双方对交通事故受伤产生的损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陶某诉至青山湖区法院塘山法庭,请求判决王某和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

王某

我的车买了保险啊,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理赔应该找保险公司啊!

保险公司

涉案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商业三者险及不计免赔险,保险公司仅在保险范围内赔付。但赔偿中的非医保费用及鉴定费应由王某承担。

王某

我买了保险,我不赔,一分都没有,要钱就找保险公司,调解不成就走诉讼流程嘛。我无所谓,反正我等得起!

陶某

我的病等不起啊!!!

法院调解

调解员组织双方调解过程中,保险公司同意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但王某认为自己购买了保险,所有损失均应由保险公司承担,因此拒绝支付保险范围外的一切费用。陶某对此十分不满,与王某发生争执。调解员理清案情后决定与王某单独沟通,对其应承担的交通事故责任、赔偿项目等进行耐心解释。经过调解员的释法析理,王某逐渐表示理解,最终当面向陶某表示歉意,同意赔偿非医保费用及鉴定费,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

陶某为表感谢,向青山湖区法院送来写有“公平工作促社会和谐 全心全意为人民调解”锦旗。

法官说法

在交通事故致人受伤案件中,保险公司常常会依据商业保险合同约定主张非医保用药费用不赔。根据《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情形损害赔偿责任比例划分标准(试行)》规定:“医疗费未超过18000元的,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赔付,不予扣除非医保用药。医疗费超过18000元的,保险公司根据商业第三者保险合同约定主张扣除非医保用药,可在医疗费超出18000元部分的10%范围内扣除,该扣除部分不计入商业险赔付范围,由侵权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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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吴金廷

编辑丨院新媒体团队

原标题:《道交法律小讲堂丨买了保险,还要另外赔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