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开车上路出现事故,“私了”获赔之后,还企图获取“双份赔偿”。近日,静海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这起伪造车辆事故现场进行诈骗的案件。
石某是某公司专职司机。一次,石某驾驶公司车辆在路口等红灯时,被后方车辆追尾,后车司机由于有急事,便与石某协商,打算“私了”。石某同意并给汽车4S店打电话询问修车费用,4S店初步预估需要八九千块钱,追尾司机给了石某一万元现金后,双方各自驾车离开。石某便起了贪念,打算再报一次保险,让保险公司出钱修车,把追尾司机赔付的一万元据为己有。
石某在某村委会门口倒车轻轻撞了一下台阶,然后告诉保险公司自己在村委会门口倒车停车的时候出现剐蹭,导致车辆受损。车险查勘员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推测正常倒车冲击力不会造成车辆尾部保险杠出现严重凹陷和接近40厘米的裂口,认为事故现场可能存在伪造嫌疑,向保险公司稽查部进行了情况反馈。
稽查部工作人员与石某再三确认是否是第一事故现场,说明如果存在欺诈行为要承担相关责任。石某虽然心虚,仍信誓旦旦地做出保证。车辆维修完成后,保险公司先行全额支付了10050元的修理费用。事后,保险公司委托某机动车鉴定评估公司对石某的存疑出险情况进行核实。经过专业检测,发现石某极有可能存在保险诈骗行为,保险公司报警。公安机关锁定石某被追尾时的画面,及时与追尾司机进行了核实。在证据面前,石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骗保行为。
静海区人民检察院经过全面细致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石某为骗取车辆保险金,恶意伪造车辆受损事故现场,依法以诈骗罪对石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示广大驾驶人,出现事故应慎重决定是否出险,如果决定出险,请及时报警并联系保险公司,拍照记录保存好第一现场,不要恶意伪造事故现场。(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