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保证保险揪住了法官的心

方丽丽 鹤峰县人民法院

一份保证保险

揪住了法官的心

4月8日,铁炉法庭向某保险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

吴某因紧急资金需求欲向某银行贷款4万元,期限36个月,利息3612.12元。但该贷款能成功申请的前提是购买某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其作用是在吴某无力偿还时,由保险公司代偿,后向吴某进行追偿,保险费为23678.28元。意味着贷款4万元,3年时间最终需向银行及保险公司偿还本金、利息及保险费共计67290.4元。

最后几个月吴某因经济困难无力偿还,保险公司代偿后向吴某催收无果遂诉至法院。铁炉法庭收案后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因保费及违约金过高,调解无疾而终。

宣判后,铁炉法庭承办法官的心却始终放不下来......“案子已经走到法院这一步,诉源治理还能做什么?怎样才能减少这种案件的发生?”

承办法官通过案件检索发现,该保险公司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涉诉案件数量不在少数,类似案件普遍存在保险费率畸高导致借款综合成本过高、案件调解难度大、诉讼目的难以达到等问题。

为此,承办法官抽丝剥茧分析原因、寻找对策,最终向该保险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该保险公司:

一、充分做好市场调研工作,优化保险产品设计,制定符合本区域实际情况的保险费率标准,切实降低投保者的融资成本;

二、建立健全投保人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投保人征信审查和还款能力评估,避免单纯通过提高保险费来规避经营风险;

三、规范保险业务办理流程,充分履行对投保人权利义务、费用负担、违约责任、责任免除等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使投保人充分了解保证保险的作用与价值;

四、注重平衡投保人利益,适当授予诉讼代理人必要的调解权限,力争诉前调解,切实提高纠纷解决效率与群众满意度,彻底扭转“凡事成讼”的刻板印象,最大程度降低涉诉比例。

保险公司收到后表示认同并着力研究处理保证保险突出问题。

从源头“疗未病”、前端“医将病”、中端“治已病”,从末端“防再病”亦是诉源治理的“好方子”。铁炉法庭承办法官用行动解答了他内心的困惑。

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是反映社会的一面镜子,无论是一份保证保险抑或其他,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铁炉法庭将继续针对审判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普遍性问题,总结提炼类案背后的原因,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发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推进“方子见效”、“药到病除”,使得司法裁判与诉源治理更好衔接。

原标题:《一份保证保险揪住了法官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