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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房贷险系列文章(三)众多诉讼促房贷险变脸
[作者:    时间:2006-10-24 15:48:13]

联合律师事务所——贝政明
     房贷险的极低风险、超高费率引起了消费者的不满;房贷险承保过程中的银行强制指定保险公司;五年、十年甚至二、三十年的保险费须一次交清;保险费按全部房款而不是按贷款额计算;保险金额是按购房价而不是房屋的重置价,把不会灭失的土地等的价值也计算在内,从而提高了保险金额也提高了保险费等等不公平、不平等的规矩,激怒了消费者,尤其是具有法律和平等意识的法律工作者。
2001年5月,上海复旦大学俞老师诉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抵押商品房保险案件率先在媒体上披露。这件沪上首起可能也是全国首起抵押商品房保险诉讼由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据说,俞老师的丈夫徐先生是上海某境外律师事务所的从业人员。俞老师诉称:她预购了一套期房并办理30年贷款,而接受了建行浦东分行的银行、公证、保险“一条龙服务”,结果,由银行指定的公司却以“强迫性的方式服务”,即先行填写所有合同空格,不予客户任何商量余地就要求签字。当俞就30年保险期限及一次性付款方式当场异议时,被告知“这是统一规定”,以致她只得不情愿地一次性支付从2000年11月30日至2030年11月29日的30年保险费,总计9275元。
    俞老师认为:保险费率应按年计算,按年缴收。保险公司单方要求一次性支付保费,显然无偿占有了自己未来30年的利息收益;同时,因投保时距她的期房交付尚有一年,这一年中不应投保付费。据此,原告认为保险公司利用优势地位非法侵权,要求判令其变30年保险期限为29年,退还一次性缴付的保险费,改为按年缴收。
    
对此,保险公司在认为,他们的行为既符合规定,也是整个行业通行的。他们承认确实把保险合同中所有的空格都先行填好,也拒绝投保人的任何修改要求,“但这并不意味着凭借优势地位的强迫,因为合同开头就印有‘声明’,表示合同是在平等一致前提下签立。客户既读过,自可视为认可,合同当然就是平等的了。”再则,对于“自动投保”的客户而言,“不满意尽可不保”。
 
     这实在是一起典型的“房贷险”案件!
 
最后,此案在舆论的关注下和法院的强力主导下,原被告双方进行了庭外和解,最原告获得了约一半的退款。
   
差不多与前案的同时,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对另一件类似的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投保人也是一位律师,他的诉讼请求与前案颇为相近,被告则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浦东分公司。
2001年5月25日,深圳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桂钢向深圳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南山支社申请贷款46万元,用于购买位于南山区南山大道东侧梅园路的秀林新居,贷款期为20年,房子总价66万余元。双方签订了《购房担保贷款合同》,根据该合同,桂钢向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房屋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贷款金额的120%,保险期限不低于贷款期限。
在签订房屋按揭保险单时,桂钢认为应按照贷款金额投保,并要求逐年分期缴纳保险单。但这些要求被保险公司拒绝。按照保险公司开出的房屋按揭保险单背面条款的规定,保险金额为购房总价66万余元,并要求桂钢一次性付清20年的保险费8652元。此后,桂钢律师提起诉讼。
 
在深圳专为打工仔" 讨公道" 而知名的重庆律师周立太,因自己购买商品房抵押贷款保险一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撤销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和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区支公司强制其缴纳房屋按揭保险的侵害行为。
 
   物不平则鸣,相继在全国各地发生的有关商品房抵押贷款保险案件,虽然最终或以当事人和解或以投保人败诉结案,但这些案件留给人们的问题,足以令保险业界和法律界的人士进行严肃的思考。事实上,这些案件和人们的呼声多少也推动了相关保险条款的修改。

  2001年11月15日,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在上海各主要媒体上发布公告,明确自即日起统一实施“上海个人抵押住房综合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新条款)。公告明确指出:“上海地区各保险公司签发的有关抵押住房保险的有效保单,自动扩展该条款新增的还贷保证保险责任。即: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致死亡或伤残,而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造成连续3个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约定的还贷责任,由保险人按条款中规定的条文偿付比例承担被保险人出险当时《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余额的全部或部分还贷责任。”而新条款第21条规定,死亡的还贷偿付比例是100%。
     由此,本来纯属财产保险的房贷险,变脸为财产险与意外险的综合险。上海率先提出新的房贷险条款,在全国范围内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意义,各地保险机构争向模仿,推出新的条款,扩展保险责任到主贷人的人身意外险,并先后有了几百上千起的赔付案例,这在一定程度上平息了消费者的愤怒。给房贷险带来了一些正当性。
 
只是,这种变脸是否已经达到了公平合理的目标?是否反映了经济活动的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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