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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2月河北省保险经营数据情况表

  • 2024年02月20日
  • 17:50
  •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 作者:

注:1、本表数据是保险业执行《关于印发<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09]15号)后,各保险公司按照相关口径要求报送的数据。

2、原保险保费收入为按《企业会计准则(2006)》设置的统计指标,指保险企业确认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

3、原保险赔付支出为按《企业会计准则(2006)》设置的统计指标,指保险企业支付的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

4、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由于计算的四舍五入及单位换算原因,各分项之和与合计略有差异。

6、因部分机构正在进行风险处置,行业汇总数据口径暂不包括这部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