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资源门户网站

  1. 首页
  2. 保险业200年
  3. 正文

30年代的保保险市场

  • 2020年04月18日
  • 16:09
  • 来源:
  • 作者:

    20世纪30年代是我国保险市场较为繁荣的时期,其主要特点:一是保险立法更加完善。除1929年公布的《保险法》,由1937年修正公布外,国民政府的其它几部主要法律如《保险业法》、《保险业法施行法》、《简易人生保险法》等也在这时期公布实施;二是外商保险公司及其代理机构在保险市场占绝对优势。到1937年,仅在上海的外商保险机构就达126家。当时中国每年流出的保险费高达235万英镑,占全国保险费的75%;三是民族保险业得到了发展壮大。锯1937年《中国保险年鉴》载,到1935年国人开设的保险公司已达30余家。30年代我国保险市场的状况,正如1937年《中国保险年鉴》所说:“迩来中国对于保险之需要,尤为迫切,爱国之心理日益加强,保险事业蓬蓬勃勃,一日千里,虽未能与外商颉颃,然基础渐固,信用颇坚……,尤其保险法制定,政府已有保护之法规,保险公会告成,进而有联合之组合,商人亦有团结之表现,保险事业之前途,正如雨后春笋,方兴未艾,此国人所当引为欣慰者也。”